2016天津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及范围(最新)(五)

发布时间:2016-06-10 23:47:5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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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天津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什么时候发放及标准

  入夏以来,气温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咱天津人有望增加一笔津贴收入,在酷暑中享受一丝“清凉”。具体咋回事,和广播君一起来看看!

  按照本市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企业在高温天气下继续安排生产,又无法保证适当工作环境的,须按日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此外,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

  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去年,本市防暑降温费的标准为每月140.6元,4个月共计56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这个数字是怎么样来的呢?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4年度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86元,所以2015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4686元*3%=140.6元。因此,关键来了:2015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还未公布,不过预计会有一定幅度增长,随之而来的2016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也将有所上调。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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