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济南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及范围(最新)(二)

发布时间:2016-06-11 21:54: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济南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及范围(最新)(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6-11 21:54:4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仅仅发放防暑降温费,并不能完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据悉,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茶叶、饮料、冷饮等都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按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6月15日一大早,多辆空调安装车辆驶入聊城开发区凤凰新城小区。目前,山东省聊城市已迎来高温天气,电力、劳动保障等部门已做好迎峰度夏的准备。

  随着聊城市群众收入水平和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空调使用率明显增加,给电力供应带来巨大压力,国家电网聊城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空调负荷已成为电力系统迎峰度夏的重要压力之一,电网企业将努力确保群众夏季用电,让市民放心使用空调,过一个凉爽的夏天。

  6月份,市民也将迎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据劳动保障部门介绍,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7、8、9四个月计发。此外,劳动保障部门表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