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被判刑 温州66岁大妈非法买卖外汇被判刑涉案金额2200万美元

发布时间:2016-06-13 11:43: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非法买卖外汇被判刑 温州66岁大妈非法买卖外汇被判刑涉案金额2200万美元》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6-13 11:43:5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银行外寻得“商机”,6年间买卖外汇金额高达2200多万美元。昨天,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戴某,女,瓯海籍,现年66岁。

戴某在庭审现场。

戴某在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戴某在瓯海区茶山街道梅泉大街的中国银行附近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经查,自2013年10月以来,戴某从中国银行的账户中陆续支取现金共计28万余欧元、10万多美元、24万日元后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同时,戴某陆续向邵某(另案处理)购买欧元、美元等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9236万余元,并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

  2010年左右,戴某又伙同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并将外币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4182万元。

  去年10月9日,戴某在非法买卖外汇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并被缴获现金800美元、170元港币、人民币3930元及中国银行的存折等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戴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她说:“这五六年,我都没有工作,就是在银行门口买卖外币。我不懂法律,不知道这是犯罪,现在后悔了,请求法庭能对我从轻发落。”

  法官告诉你

  戴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