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送儿子 未婚女子将3个月儿子2万元送人后悔报警寻子

发布时间:2016-06-18 22:07: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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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张玲 巢海文报道 21岁的未婚妈妈小郭因生活拮据,将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后收取收养人2万元“营养费”,事后又反悔,幸亏佛山市南海区警方行动迅速,才使孩子重新回到妈妈的怀抱。目前,警方以贩卖儿童罪立案侦查,由于小郭正在哺乳期,免于采取强制措施。


  21岁女子送养婴儿收两万元

  21岁的小郭曾在广州某沐足店工作,其间与一名男顾客发生关系后怀孕,由于不知道该名男顾客的基本信息,小郭无法与他取得联系。之后小郭离开广州搬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居住,今年3月9日,她在里水医院生下了儿子。

  此后,小郭无法工作,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眼看着无力抚养孩子,便萌生了将儿子送人的想法。通过朋友的介绍,6月11日21时许,小郭在里水镇丰岗村牌坊下将儿子交给了前来收养的陌生人,收养人拿出2万元“营养费”交给小郭而后便驱车离开。

  事后后悔 报警请警察寻子

  到了第二天,小郭思念儿子,十分后悔,于是来到里水派出所报警,请求民警帮忙找回孩子。

  经过仔细询问,办案民警得知收养小郭儿子的是广西容县杨村镇横山村内一对夫妇,马上联系广西容县公安局。6月13日10时许,办案民警收到容县公安局发来的信息,锁定孩子的位置,这时离小郭报案求助仅仅1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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