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

发布时间:2016-06-25 11:43: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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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江苏省将实行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本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6月30日,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就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解读。

  适用对象

  包括常住户口,但不包括整容后大变脸

  是指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人员,具体为,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除此之外,其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短期出行人员,比如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应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需要住宿和乘坐火车、飞机的,可向相关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证明。

  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以及确需上门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研究协调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原则上不得代领。

  据介绍,这里的“省内异地”,是指申请人常住户口在所在区县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即省内跨区县、跨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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