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二)

发布时间:2016-06-25 12:49: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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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工本费。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暂不受理,并且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证件签发抽检。证件虽然是异地受理,但是签发和抽检工作仍然分别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并且由系统自动推送。户籍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对审核通过的,要及时签发、抽检,对审核未通过的,要注明原因,并且及时进行信息回馈。省厅制证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后,要迅速交由邮政速递部门快速送达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

  证件发放。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成品证件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并分发到各受理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到成品证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领取证件。

  按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则要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

  整个便民办证中,绝不允许私设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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