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

发布时间:2016-06-25 12:49: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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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办理身份证对象: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办理所需手续: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时,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异地受理申请。

  异地办理流程: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户籍地市级公安机关抽检、厅制证中心制作、受理地派出所核验发证。

  

  证件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时,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后,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于《异地受理登记表》比《户籍地受理登记表》增加了填写“现居住地住址”一栏,因此,在填写《异地受理登记表》中“现居住地住址”一栏时,如申请人持居住证的,可填写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如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按申请人提供的“现居住地住址”填写,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不要求申请人出具纸质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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