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城乡整合医保方案出台,个人缴费及待遇提高了吗(二)

发布时间:2016-06-28 21:34: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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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非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急诊就医与住院治疗为同一病种的,急诊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一次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急诊门诊费用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参保居民急诊门诊就医后没有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或转往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急诊门诊费用均不予报销。

  参保居民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参保居民参保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缴费的,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从2016年1月起,顺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1100元,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100元;剖宫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2100元,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100元。住院结束后持准生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我市很多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希望去外地就医,却不了解去外地就医的具体流程,导致遇到种种不便。那么去外地就医,需要哪些程序?

  答:参保居民去外地就医主要分为因病情确需转外就医、外地急诊,以及异地备案三种情况。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确需转外地就医的,需经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山西大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省眼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结核病医院确诊同意,可转往国内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就医。住院结束后持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材料须盖医院章)、《诊疗手册》复印件、个人(家长)银行卡信息;到转出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备案主要是指儿童或老人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时,只要办理异地备案,就可在异地就医报销。具体要求为:参保居民参保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缴费的;在异地居住学习,且在异地学校上学三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户籍未成年参保居民;在异地居住,且领取异地《居住证》六个月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我市城镇户籍参保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就读学校证明(社区证明)或异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人员登记表》;到选择的首诊医院申请,县(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住院结束后持出院证、诊断建议书、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材料须盖医院章)、《诊疗手册》复印件、个人(家长)银行卡信息;到首诊医院比照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同等级医院住院管理办法给予报销;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此外,如果参保市民在外地突发急诊就医,也可以回来报销。不过,患者需要准备好急诊证明、急诊病历和收费单据等材料。

  总体来说,我市医保主要是奉行“谁转谁报销”的原则,将转诊权力下放给医院,因为大夫们更具备专业知识,更清楚患者是否需要转诊。患者一定要注意,必须在大夫审批完以后才能转院,去外地就医。先斩后奏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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