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优待政策(二)

发布时间:2016-06-30 22:55:1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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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四)贫困地区发放中小学人民助学金时,对农民独生子女的发放金额应当高于其他学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含职业高中)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安排劳务输出时,应当优先安排独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农村居民夫妻双方两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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