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16-06-30 22:56:0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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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2月3日,山阳区定和街道万方桥社区开始集中为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一大早,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门前就有不少居民在排队等候,核对身份信息、登记、发放银行卡,整整一个上午社区计生专干何珍和社区几名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接过银行卡,社区居民李绍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没想到花甲之年计生家庭还能享受到政府发的奖扶金,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这是继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扶助金后,在焦作市落地的又一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作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0个试点市之一,焦作市于2004年7月在全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首批2316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获得了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在农村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奖扶标准,扩大奖扶政策的覆盖面,2012年,焦作市结合实际,调整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在执行国家调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使焦作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80元。

  

  从2015年起,我省统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参照焦作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焦作市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即每人每年1080元。

  去年7月,焦作市全面开展个人申报工作。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格确认的准确性,切实做到对象不多登、不漏登、不错登,去年10月起,市卫计委对全市申报的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进行质量复核。通过核查,2015年全市确认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对象17853人。据了解,奖励扶助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比例分级负担。

  独生子女费政策发展

  32年不变

  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这一奖励政策,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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