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午休不睡觉老师在其头上放鞋,家长曾索赔8万(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01 13:39: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这个道歉太不容易了。”郭女士感叹说,21日当事吴老师就道了歉,但她认为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考虑到孩子受到了心理伤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就提出了8万元的赔偿,幼儿园不同意,最后自己报了警,金花路派出所民警处警,提取了相关证据,也录了口供。之后再谈了几次,郭女士提出退还3倍托费,再加1万元赔偿,幼儿园先是同意了,后来又不愿意了,一直也没有登门道歉,最后郭女士再找了教育局之后才道了歉。
昨日中午12时许,该园园长对华商报记者表示,当事老师的确存在不当行为,已经按照教育局意见做出了处理。她表示家长曾到学校门口闹,还曾骚扰其私人电话,园里也报了警。该园长说,教育部门做出了处理,警方也已经介入,园里不能接受家长的“敲诈”,愿意走法律渠道。
目前,此事金花路派出所仍在调查中。
>>律师
带录音笔不违法
幼儿也有人格
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广东、南京等地也出现过幼儿园家长给孩子携带录音笔取证的案例,对于这种做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赞同,认为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因为家长想要了解小孩在幼儿园的真实情况;另一种是反对,认为这样做是“不正当的行为”,是对老师的不信任。
就此,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认为,幼儿园不属于国家涉密单位,也不是信息管制单位,作为家长通过录音笔自行搜集证据,并没有触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为了让孩子好好睡觉,幼儿园老师将鞋子放在孩子头上,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呢?李小东表示,幼儿也有人格尊严权,无论是《宪法》、《民法通则》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人格尊严权,幼儿也有人格尊严,不能纵容某些机构或个人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无理的伤害。因此,当事老师的行为不仅有违师德,违背了教育的本质,也涉嫌一定的违法行为。
>>专家
双方心胸都应开阔一些
陕西省心理学会学习与考试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李豫成认为,从这件事情来看,幼儿园的管理有问题,老师也有明显的错误,采取这样不当的方式教育管理幼儿极不合适。
同时,也建议家长和园方解决此类问题时都心胸开阔一些,虽然老师的做法不对,但也没有对孩子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园方也应该理解家长的心情,双方坦诚沟通,争取有个互相都满意的结果。如果谈到索赔问题,最好走法律程序解决。他同时表示,不建议家长给幼儿园孩子携带录音笔,这样会加剧园方、老师和家长之间的不信任,也可能会录到老师的一些隐私聊天,不是一种特别好的沟通方法。
w网友热议:
JimmyDie[福建厦门]
放录音笔,要八万,故意敲诈吧!老师又没恶意
不太懂事小孩[陕西西安]
惩罚性措施也是教育的一种,为什么现在国家没有人遵守规则法律?
1467335044[北京海淀]
对小孩的教育一定全是表扬吗,不能有一丝批评吗,困惑。我觉得必要的惩罚教肓还是要有的,对孩孑也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