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杀人坐冤狱 村民卷入投毒杀人案坐冤狱13年后被判无罪(二)

发布时间:2016-07-02 15:49: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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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舒洪水介绍,类似柯长桂一案,改判无罪的,肯定会有国家赔偿,赔偿金额主要是按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计算,一些地方的判决中对精神损害也有赔偿的例子。对于办案人的追责方面,他认为要区分情况,如果是故意为之,比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肯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是客观原因,比如对法律的认识不同,则只能由办案机关承担责任。

  舒洪水说,一些冤假错案大多是因为证据本身的问题,比如以口供定案,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他认为,要防止冤假错案,一定要落实《刑事诉讼法》,既要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一定要重证据,轻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只有口供不能定案,否则就会出问题。

  长期从事刑事辨护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冤假错案大多出现在距今较长的时间,与当时的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公民法律意识淡薄都有关系。近年来,随着法治逐步完善,刑事犯罪的审判程序更加公开,监察制度、信访制度趋于完善,司法机关对证据审查更加严格,以及严厉的错案追究制,这些都使得“冤假错案”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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