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03 14:07:0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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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研究投资1200万元资金,对我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升级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对户口“重、错、假”以及身份证重号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我区实行异地办理身份证创造了条件。最近,自治区公安厅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流程的规范设计,研发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平台,并进行了异地办证业务的测试等工作。目前,全区12个盟市都具备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条件。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区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便民措施。
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自治区内跨旗县(市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都可以在自治区内的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
16周岁以上并且户籍地派出所已经将其本人符合标准相片信息录入人口信息系统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也可以在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未在派出所采集过相片信息的人员,以及不满16周岁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还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时不能异地办理。
(二)办证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只要出示一个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办理。换领身份证也可以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办理。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同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