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优待政策(三)

发布时间:2016-07-03 15:00:3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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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补助1000元(一次性补助)

  条件:参加了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

  [产前检查补助]

  最高补助标准300元(一次性补助)

  条件:对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已享受农村孕产妇医疗补助的,补足未达到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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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独生子女

  父母另有奖励

  《办法》规定,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市城镇居民,持有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达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年龄时,可以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奖励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透露奖励标准正在制定中。记者赵晶

  [延伸阅读]

  哪些人可领取独生子女证?

  根据《办法》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双方申请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单方申请的,女性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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