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开户籍证明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二)

发布时间:2016-07-03 18:21: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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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5【谢丹青】:今后,我们将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调整社会保险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险权益,为户籍制度改革做好保障工作。

  16:26【贵阳晚报记者】:《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拓展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请问目前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16:26【陈勇】:谢谢你对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口住房问题的关心和关注。

  16:27【陈勇】:首先,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城镇住房条件大幅改善。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2.43万套(户),保障对象累计达66.04万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为14.21%。今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量再上新台阶,总量达50.22万套(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不断扩大。

  16:28【陈勇】:其次,统筹建设任务,不断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对象。我省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前对《意见》中提出“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要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拓展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做出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公廉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还扩大到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等,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改善城镇住房条件。

  16:29【陈勇】: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稳步改善城镇住房条件。我厅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进各地把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落实好《意见》要求。同时,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贯彻落实好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16:30【贵州都市报记者】:想请问一下,教育厅是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

  16:31【李奇勇】:保障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又是重要的教育公平问题,关系到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家庭。

  16:32【李奇勇】: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流”儿童入学就读问题,把“两流”儿童教育工作纳入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大局。教育厅作为职能部门,坚持“两为主”的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共有38.2万名(小学26.3万、初中11.9万)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分别为70.65%和72.19%。同时,我们还启动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试点,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招收初中学生,杜绝其他一切形式考试招生,保障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小学毕业生顺利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对于接收随迁子女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保障了每一个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就读。我们严禁公办学校向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收取任何费用。

  16:34【李奇勇】: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机制,科学编制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居住分布相适应的原则,以常住人口为基准,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二是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随迁子女实有人数,按本地户籍学生生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三是公办学校要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稳步提高接收比例。公办学校承载能力不足的地方,当地政府应购买合格的民办教育服务,让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畅通随迁子女就学渠道。已经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应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尚未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按照现行入学政策妥善处理。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流出地政府应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

  16:37【李奇勇】:此外,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我省今年将出台中考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快中考和高中招生改革力度,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要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我们的想法是:对于在流入地就读、具有当地学籍的外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可报考当地高中学校,对于在流入地就读达到一定年限的,还允许具有优质普通高中“配额生”的资格。

  16:38【贵阳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贵阳市各城区落户的具体政策措施?

  16:39【闵建】:(一)贵阳市拟实施的各城区落户政策

  16:39【闵建】: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导思想是以城镇带动农村,按照分类对待、分级承接的原则,实行城镇化水平圈层式的户籍政策,所有迁入户口性质全部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全市分为三个圈层:一是控制圈层。将南明区、云岩区界定为控制圈层,实行户籍政策控制与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相结合的入户政策。二是差别化入户圈层。将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的城区界定为差别化入户圈层,实行有序放开的入户政策。三是全面放开圈层。将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界定为全面放开圈层,实行全面放开入户限制的入户政策。

  1.控制圈层的相关户籍政策。一是在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5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实行积分入户,积分入户具体办法将在进一步细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流动人口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以及社会服务和纳税等方面科学设置积分入户分值,积极引进在我市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人才,促进来筑人员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2.差别化入户圈层的户籍政策。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全面放开圈层的户籍政策。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6:41【闵建】:(二)贵阳市各城区实施不同落户政策的原因

  16:41【闵建】: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公通字〔2014〕41号文件精神,准确界定我市各城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第二部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相关政策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适用政策及城区人口组成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详细统计,同时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全面摸底,对人口增长对公共服务承载能力进行了全面测算,要求市公安局结合贵阳市实际提出适合各城区的落户政策。

  第一、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人口组成及可用户籍政策

  16:42【闵建】: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为贵阳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小,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4】41号)中关于对城区人口统计口径的要求,两城区目前户籍登记人口为119万左右,加上离开原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居住在两城区的暂住人口80万人,两城区实际常住人口已达到200万余人。且人口迁移也集中在这两个城区,城区各方面的社会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同时两中心城区面积小、人口密度与国内超大城市不相上下,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总人口密度达到12061.44人/平方公里,其中南明区人口密度达到9546.58人/平方公里、云岩区人口密度达到14576.30人/平方公里;而与同期国内超大城市相比:北京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7837人/平方公里,上海市总人口密度为9589人/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16828人/平方公里。

  16:43【闵建】:因此,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建新城、疏老城”的总体规划要求,在两城区落户必须严格控制,迁移政策需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第二部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中关于特大城市的户口迁移模式,即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贵阳市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四城区可适用户籍政策

  16:44【闵建】:近年来,贵阳市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等四城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提升城区自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但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进程,同时随着城区的不断发展,迁入人口大幅提升,人口承载能力相对有限,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会给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巨大压力,将不能保证城镇化后居民可以享受的相关权益。因此,四城区户籍迁移政策须充分考虑社会承载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即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小、公共财政支出能够承担的地区,放宽小城镇落户条件,积极解决农民的城镇落户问题,推进城镇化建设。

  16:45【哈思挺】:各位记者朋友,鉴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刚才记者朋友们踊跃提问,就我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与各位领导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联系,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16:45【哈思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事项落地实施

  5月18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向社会通报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省直有关厅局和贵阳市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

  我省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措施包含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个部分。政策保障包含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两个部分。改革内容更加注重务实高效,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注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旨在促进有能力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百姓福祉。

  发布会上,省及贵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关于户口登记和迁移、子女入学、财政保障、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贵阳市各城区落户政策及具体措施等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链接

  一、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我省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贵州省级人口信息系统》中取消“户口性质”一栏,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以前的《居民户口簿》是否换发根据居民的意愿办理。

  二、实施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

  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是在省内实行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了解决群众以前迁移户口过程中要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往返多次费时费钱的问题,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政策,我省居民在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只需凭有关手续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迁出地派出所不再发《户口迁移证》。

  大中专毕业生、监管对象和跨省的户口迁移仍按原来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多举措保障随迁子女享受教育公平

  省教育厅坚持“两为主”的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启动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试点,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招收初中学生,保障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小学毕业生顺利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对于接收随迁子女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保障了每一个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就读。严禁公办学校向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收取任何费用。

  四、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相挂钩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人口流入地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采用常住半年总人口算账基础上,考虑市辖区及州府所在地的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相应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又在支出成本差异系数中引入了“市辖区差异系数”。在教育转移支付的分配中引入了学生人数的因素,不论学生来自城市还是农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是一样的。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和办法,有效促进城乡人口的有序流动和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五、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基本适应户籍制度改革需要

  当前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统一城乡户籍制度是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已取消户籍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医疗保险,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在居住地自愿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各险种对全体参保人均按统一的规定计发相关待遇,并不以参保人户籍作区别对待。

  六、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当前,全省已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2.43万套(户),保障对象累计达66.04万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为14.21%。今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达50.22万套(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不断扩大。

  我省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将扩大到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等,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改善城镇住房条件。

  我省将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稳步改善城镇住房条件。同时,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七、贵阳市根据圈层区别拟定各城区落户政策

  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导思想是以城镇带动农村,按照分类对待、分级承接的原则,实行城镇化水平圈层式的户籍政策,所有迁入户口性质全部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全市分为控制圈、差别化、全面放开三个圈层。其中南明区、云岩区为控制圈层,实行户籍政策控制与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相结合的入户政策。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的城区界定为差别化入户圈层,实行有序放开的入户政策。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界定为全面放开圈层,实行全面放开入户限制的入户政策。

  各圈层的落户政策各不相同。

  控制圈层的相关户籍政策为:在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5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实行积分入户。贵阳市积分入户政策将于6月1日前制定实施。

  差别化入户圈层的户籍政策为: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全面放开圈层的户籍政策为: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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