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二)

发布时间:2016-07-07 09:38: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贵州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07 09:38: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