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

发布时间:2016-07-07 09:5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青海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07 09:52: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亡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灾难,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数字有极具上升的趋势。令人担忧的是道路交通伤害常常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如此时代当下,我们都应该提高这个人为危机的关注,安全上路,安全回家。以下{大铁棍娱乐}小编为您整理【2016青海省交通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赔偿须知】

  为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执行由省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1、在职职工平均工资61868.00元(年/人);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42.3元(年/人);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0.6元(年/人);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3.4元(年/人);

  5、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8566.5元(年/人)。

  2016年青海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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