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开户籍证明流程及材料准备(最全)(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11 22:22:1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3)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市区:家属本人要求随军落户报告;《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干部随迁家属、子女名单;干部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房屋调拨单或其他房产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随迁家属、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4)工作调动户口迁入市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调令;户籍证明(本省内可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关系证明;落集体户的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投靠亲友的,还需提供亲友的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5)投资纳税大户户口迁入市区: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原件(国、地税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申请报告;落户员工报告;落户员工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家属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关系证明;落户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年度与本年度);工资册(一年以上);投靠亲友的,提供产权证、产权人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6)百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迁入市区:申请人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温州市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荣誉证书;单位同意其落集体户的证明。
(7)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市区:申请报告;户籍证明(省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和复印件);已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市或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缴费档案);单位同意迁入集体户的证明;集体户以外落户的,还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产权人的户口簿。
各县(市区)公安局户政办事地点和电话:
(1)温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2015窗口(惠民路光明桥边) 88926289
(2)鹿城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温州市广场路118号89990135
(3)瓯海区公安局户政部门:瓯海行政审批中心(兴海路50号)15号窗口 88523761
(4)龙湾区公安局户政部门:状元镇文化路1号 86351699
(5)乐清市公安局户证部门: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 61882502
(6)永嘉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永嘉县公安大楼一楼 66966113
(7)瑞安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瑞安市隆山东路公安局办证中心 65855250
(8)平阳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昆阳镇健康路228号 63169926
(9)苍南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灵溪镇江滨路公安局大院 68710129
(10)洞头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洞头县公安局(北岙镇车站路100号) 63478531
(11)文成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文成县公安局(大学镇栖云路108号) 67831060
(12)泰顺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泰顺县行政审批中心(罗阳镇城北路177号) 6757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