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处理方法及抚养费标准政策(二)

发布时间:2016-07-16 23:09:0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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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炜还表示,对征求意见稿中引起社会争议的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他们将进行修改。

  而对法规通过后相关规定如何落实的问题,章炜表示不愿多说。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稿公布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误读。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征求意见稿中写的不是“未婚妈妈”而是“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说成是“未婚妈妈”有偏差。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来看,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条款的初衷是想加强对未婚生育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这两种空白情况的管理,但到底该不该管、应该怎么管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征求意见稿的上位法依据之一是《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的条例2002年出台,200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条例明确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2012年有关部门就已开始对此进行立法调研,今年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已经多次修改,与最初稿件也已有很大不同。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征求意见稿只是立法程序中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欢迎社会公众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将依据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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