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义务兵退伍有多少钱,退伍后补贴政策及待遇(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21 20:26:1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5年南京加大了参军补助力度,义务兵将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退役金、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津贴和慰问金等多项收入。以一名本科毕业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左右)×45%×2年,约为3.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万左右)×60%×2年,约为2.28万元;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一次性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5.47万元;义务兵津贴=600万元/月×12(第一年)+700万元/月×12(第二年),共为1.56万元;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这样算来,南京地区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可获18万元左右经济补助;大专毕业生能获经济补助13万元左右;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近10万元。
2015年起,南京将全面实行兵役登记制度,适龄青年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须到所在区兵役机关领取《公民兵役证》,对出现兵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社会诚信档案。
曹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对个人和单位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对适龄公民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教育不改的,由区人民政府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
一是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是拒绝、逃避征集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由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两年内不得录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其中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的,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五倍至八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