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政府钱被诉敲诈勒索 河南一农民因收政府10万息访费被诉"敲诈勒索"》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23 19:40:0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2年,河南农民李志洲在当地法院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于周口市中院接收了一笔由镇政府给其的10万元“困难救助”款,然而到了2015年10月,这笔救助款突然成了他“敲诈勒索政府”的罪证。当月,李志洲被河南周口项城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2016年5月10日,周口市郸城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李志洲提起公诉。李志洲多年来因一起民事纠纷而不断上访的行为,则被检方指控为“敲诈勒索”的手段。
7月22日,郸城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李志洲与王明口镇政府于2012年11月11日签订的“协议书”作为证据。该协议中,双方约定,镇政府一次性给付李志洲困难救助金10万元,李志洲则保证从此息诉罢访。
李志洲家属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段协议签署现场的录音。协商过程中李志洲说,“别过几年你说我敲诈”,不料一语成谶。
2012年11月11日,王明口镇政府与李志洲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协定政府给付10万元困难补助后,李志洲至此息诉罢访。 家属供图
救助访民:政府出资,法院协调,公安见证
据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李志洲涉嫌敲诈勒索罪,称李志洲因对2008年与其兄间的土地纠纷判决不满,“在敏感时期仍然为此事多次到周口中院、河南高院、河南信访局等地闹访”,“迫于信访形势和压力,2011年11月11日,项城市王明口镇政府以 困难救助 的形式给被告人李志洲1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8年,因耕种了其兄家中的责任田,两家发生纠纷,李志洲被其兄告上法庭。2008年8月,李志洲败诉,被判返还7.5亩责任田并赔偿损失2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项城市法院代为执行判决,扣押其现金1万元及一辆农用三轮车。
因对判决不满,李志洲向周口市中院申请再审,2009年4月,周口市中院裁定,指令沈丘县法院重审本案。其间,李志洲撤诉,2011年11月,项城市法院将3万余元执行回转款转给李志洲。
李志洲家属介绍,“息诉罢访”协议书签订于其申请国家赔偿未果之后。
据家属提供的《赔偿申请书》显示,2012年5月,李志洲向周口市中院申请赔偿,称2008年11月项城市法院强制执行时对其殴打、辱骂,又“违法拘留”了他15天后才补齐相关手续。同时,李志洲提到回转履行不积极,造成其车辆误工三年,损失两万余元,而法院对其所称的“违法拘留”一事一直未予认定。李志洲因此长期上访。
成为李志洲“敲诈”罪证的协议,正是在当年底签订。
“乙方保证从即日起息诉罢访”,“甲方一次行给付乙方生活困难救助金10万元”。2012年11月11日,王明口镇政府与李志洲签订了该协议,但并未让李志洲留底。直到7月22日开庭之时,公诉人才将该协议作为“敲诈勒索”的证据提交。
该协议显示,落款部分除甲乙双方签字外,还有两位“在场人”签名,分别是杨和平与韩伟。据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杨和平为时任项城市公安局副局长,而韩伟则是项城市法院副院长。当时在场人员中还有宋新华,他正是李志洲与其兄纠纷案曾经的承办人。
宋新华在接受公安询问时称,协议是在周口市中院签订的,除韩伟和杨和平之外,在场的还有王明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刘长领(镇长)、靳瑞丰(信访办工作人员)、杨波(财政所所长)。
宋新华称,李志洲说要赴京上访,为此项城市法院及王明口镇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对口稳控小组,宋新华为该组成员之一。此前因李志洲的上访,王明口镇政府的领导因维稳不力,曾多次受到处分。
据家属提供的协议现场录音,一在场人士说,“说好了,钱都拿走,啥事都得有个度,说不好了,你还拿不走”。
李志洲问道:“我告的是项城法院(违法执行),咋挨着你镇里了?镇里为啥给我10万块?”该人士回答,“因为你会告,你告得领导都害怕”。
敲诈政府:10万政府 “救助款”三年变“敲诈款”
“他们说李志洲为了钱以信访要挟政府,一个被稳控的人竟然敲诈稳控小组,我觉得很荒唐。”李志洲的代理人、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姬来松表示,“本案的一个焦点在于,政府能否成为敲诈勒索对象?某些官员害怕,不等于政府害怕,官员不等于政府。”
据姬来松介绍,7月22日开庭时,公诉人提供了两份“息诉罢访”协议及多份相关人员笔录作为证据。然而,姬来松认为,做笔录的人都是该案的利害关系者,多为李志洲的对立面,如多位当地各级政府及法院的工作人员等,其证词并不可信。
澎湃新闻获取的多份询问笔录显示,宋新华、杨波、韩伟、靳瑞丰等均称,李志洲提出只要政府给钱,就不再上访,双方这才签订了协议书。但是协议签订后,李志洲出尔反尔,依然不断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