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二手车异地过户,车险异地过户新政所需材料与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7-25 09:16:1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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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管辖区域外)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管辖区域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9、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
办理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交验机动车;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