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6-07-26 16:38:4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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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没有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来说至关重要,具有基础性意义。健全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你详解【2016年常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

  ①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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