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6-07-26 16:54: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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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正式建立运行至今,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您详解【2016年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西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在西安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西安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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