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全文 遛狗不戴狗链将处罚千元(二)

发布时间:2016-07-29 14:08: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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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位不得卖给“外人”

  

  “停车难”日益严重,小区车位管理备受关注。根据条例规定,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和车库,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可对外出租,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对于违反上述两项规定,销售或变相销售停车位和车库的,由房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

  条例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公示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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