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全文 遛狗不戴狗链将处罚千元(三)

发布时间:2016-07-29 14:08: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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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业主同意利用电梯做广告将被罚


  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张小菁介绍,《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在保护业主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比如,规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所得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小区内的电梯,未经业主大会通过,不能随便张贴商业广告。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否则,将被处1万-5万元罚款;有收益的,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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