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

发布时间:2016-08-02 11:07:5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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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以享受较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它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虽然平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像银行存款那样自由支取,但在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则可在政策规定的频率及限额内,等同存款一样支取使用。接下来由{大铁棍娱乐网}为你提供【2016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

  近日,重庆公积金新政出台备受重庆市民关注。自今年2月10日起,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不再是一刀切的三成,而是将根据购买面积的大小梯级式递增,贷款首付比例低至两成,而双职工使用公积金的单笔上限由之前的80万元降至60万元。

  对于新年首个楼市新政,有重庆市民认为提高买大户型房子的首付比例,减少了占据资金的情况,可以改善公积金的放款速度,保护了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在了解了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之后,今天为您讲解一下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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