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2 11:21:2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以享受较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它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虽然平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像银行存款那样自由支取,但在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则可在政策规定的频率及限额内,等同存款一样支取使用。接下来由{大铁棍娱乐网}为你提供【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
(一)个人办理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