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二)

发布时间:2016-08-02 11:25:1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提取流程与条件介绍(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2 11:25:1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8日开始办理。单位缴存2016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或者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未按全市统一缴存比例缴存,仍执行移交前政策的,应在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前,到开立账户的管理部办理缴存比例备案手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