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头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2 17:07:1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正式建立运行至今,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您详解【2016年包头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同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 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精简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发放标准
1、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我市城区为一类标准,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500元的80%,即1200元;
2、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我市城区标准为1500元的70%,即1050元。
包头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报告。
3、《失业保险历史缴费认定书》。
4、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门出具的申领人员“五险”停保表。
5、失业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花名册。
6、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包头市失业人员存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