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6-08-02 17:58:5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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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正式建立运行至今,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您详解【2016年烟台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以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失他业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1、失业职工档案

  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

  3、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2张

  5、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6、户口本原件

  7、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许在7日内将个人档案材料送交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经审查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开具失业职工参加集中教育《通知》,由单位转交个人。

  2、失业职工持《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六楼10号教室参加集中教育,并办理失业登记,对无故不参加的,或不符从管理的,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作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对待。

  3、参加集中教育时,失业职工要填写《失业求职意向培训意向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就业办公室将以《登记表》和身份证为依据,编制《失业保险金发放表》、办理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个人不填写《登记表》、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将不能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4、对要求办理挂档手续的失业职工可马上介绍到劳动事务代理所办理有关手续。

  5、对要求参加职工培训的失业职工,根据所报专业,有劳动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后通知失业职工办理报名、上课手续。

  6、对失业职工的求职意向,由市场部输入微机进行推荐,并通知失业职工参加面视和应聘。

  7、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证》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

  办理地点

  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地址:烟台南大街83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府后路2号

  电话:0535-6246942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华茂街30号

  电话:0535-6012333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华街699号

  电话:(0535)4317385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扩展阅读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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