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曲靖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二)

发布时间:2016-08-02 19:51:3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曲靖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2 19:51:3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一)办理依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

  (二)办理条件、资格: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提供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

4、市就业中心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收存证明;

5、公示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证明);

6、一寸免冠近照一张。经审核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当月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指定的银行开设储蓄账户,并将开户账号(存折账号或卡号)原件、复印件及上述资料提交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①考入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入学通知;②跨省转迁的有关证明或申请;③自谋职业的工商执照,完税证明和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经营满3个月的证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