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优惠新政策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08-02 21:43: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吉林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优惠新政策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2 21:43:4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吉林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优惠新政策细则解读。应届毕业生在就业的时候享受一定优惠政策。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省委、省政府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有关政策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实际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一)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委会工作。在村工作期间,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二)启动实施“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项目,今明两年每个社区选派一至两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聘用期间,每人每月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助生活费,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三)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和医院从教、从医的高校毕业生,与县级教育、医疗行政部门签订任职协议书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

  (四)对于面向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就业、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基层工作年限在公务员考录时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报考研究生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