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二婚婚假多少天,再婚嫁相关规定解读

发布时间:2016-08-07 20:43: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福建省二婚婚假多少天,再婚嫁相关规定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7 20:43: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中国式婚姻正在发生变化,社会婚姻数据的记录和人们的直观印象告诉我们,当今闪婚、早婚、与人类思想自主的独立选择能力与受外界因素的冲击导致现今婚姻的不稳定性。再婚社会情况逐步增高。接下来跟着{大铁棍娱乐网}一起来了解【2016年福建省二婚婚假多少天,再婚嫁相关规定解读】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已经取消,但我国婚姻法第六条依旧有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彻底取消有待各个地方的人大立法进行细化规定。

  关于婚假的统一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2016年2月19日新修订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故福建也已经取消晚婚晚育的规定,直接规定婚假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