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虚报儿子年龄招进单位,其子现任副科长属中层领导(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08 11:24:4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按照1980年11月4日出生的实际年龄已满18周岁,(高等院校自费毕业生录用审批表的时间为1998年11月5日),毕业证真实有效。
在隋某的高等院校自费毕业生录用审批表中,市人事局审批意见一栏,红色方章“根据牧人联字(1992)107号文件精神,同意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加盖了人事局印章,由此可以认隋某为正式国家干部。
经查阅1998年11月所党委会议记录,同意调入13人,其中有隋某,并安排到所原五大队工作。
综合以上情况,认为隋某符合2007年劳教所解决编外职工遗留问题的进编方案中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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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纪委:
给予副所长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劳教所党委的答复,举报人并不认可,认为隋某既然存在着年龄造假的情况,怎么又会符合进编规定的条件呢?在拿到书面答复后,举报者向中共牡丹江市纪委进行了举报。
2013年11月,牡丹江市纪委对隋某的父亲做出了严重警告处分。在这份处分决定中,纪委认定隋某的年龄问题与劳教所所认定的情况有明显出入。
牡丹江市纪委认定:1996年9月,隋某的父亲到牡丹江市职工大学给其儿子报名学习,在填写《学生登记表》时,将隋某出生年月由1980年填写成为1976年,使其顺利入学。隋某1996年入职工大学学习,法律专业,三年学制,应该在1999毕业。
1998年5月,市劳教所向司法局请示为干警解决子女就业问题,司法局于10月份同意劳教所请示事项。隋某的父亲为使儿子能被录用,在儿子未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到职工大学做工作,使其提前一年取得毕业证,用这个毕业证向劳教所呈报录用申请。
1998年11月24日,市劳教所召开党委会议,决定录用14名本单位干部子女,其中有隋某。
随后,隋某的父亲填写《高等院校毕业生录用审批表》,经职大教务处、劳教所、司法局、人事局批准,隋某被录用为国家企业干部,录用、起薪时间为1999年9月。
隋某1998年取得毕业证后,继续在职工大学学习,1999年完成三年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牡丹江市纪委认为,隋某的父亲身为党员干部,为使其子能够上职工大学学习,填写入学登记表时私改年龄,为使其子进入劳教所工作,在隋某未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到职工大学做工作,提前一年取得大专毕业证,并用此学历申请进干部编,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构成使用伪造证件违纪。
最终,牡丹江市纪委给予隋某的父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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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
隋某现任副科长 属中层领导
8月5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牡丹江市司法局现任的局长张凤刚。
张凤刚在接受深读(ID:shenduzhongguo)采访时介绍,目前牡丹江市劳教所这个机构已经不存在了,更名为牡丹江市强制戒毒中心,现在主要从事社区戒毒矫治等工作。
张局长还证实,隋某是中共党员,现任职务是强制戒毒中心管理科副科长,属于中层干部。
在被问及为什么隋某年龄造假的问题已经被查证属实,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并且还顺利入党、成为中层干部时,张局长表示自己是后调到司法局的,隋某的事情发生时他并不在司法局工作,因此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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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假者:
举报者跟“臭无赖”似的
2016年8月5日,深读拨通了隋某的电话,隋某在得知是记者后,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隋某的父亲,他已经在接受纪委处理后提前退休。
隋某某在电话中承认为儿子更改了年龄,提前取得毕业证及办理进编手续等,表示自己已因此受到了党纪处分。
他告诉记者,随着中央开始查“三龄两历”,牡丹江人事局找过隋某,让其在档案上签字,认定隋某档案上1976年的出生年月,并且将来退休也按照这个年龄退休。
牡丹江劳教所查出不少人,要么是年龄小几岁,要么是大几岁,人事局让这些人都在档案上签字,不管身份证上年龄是多少,都统一按照档案的年龄为准。
针对记者“为什么会有人举报”的问题,隋某某说:我以前负责信访工作,得罪了一些人。这些人这是没什么告的了,他们太能作了,跟臭无赖似的。
背景链接
从2014年10月开始,中央组织部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核查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
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干部档案包含的内容很广,比如干部本人的基本信息、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受到的奖励惩处、配偶子女状况和干部提拔晋升的材料等。
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中,被巡视的20个省区市中就有15个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