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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6〕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精神,有序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排污企业源头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控制指标: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以上,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9.38%(见附件1)。各设区市、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瀛湖、石泉水库和千湖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5年水质指标(见附件2)。
——巩固提升指标:在保持全省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千河公路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灞河口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无定河辛店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清涧河王家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渭河沙王渡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渭河新丰镇大桥断面水质达到V类(见附件3),其他提升断面水质不低于2014年水平。消除铜川市漆水河32公里、渭南市沋西渠1.5公里的黑臭水体(见附件4)。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方案。编制实施35个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见附件5)和11个优先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见附件6)。(以下均需各相关市负责落实,部门任务分工按陕政发〔2015〕60号文件执行,不再另作说明)
(二)持续实施渭河及汉江丹江流域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考核,确保年度水质目标实现。
(三)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情况,制定年度计划,完成年度改造搬迁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