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警官学院招收条件须知,最低最高录取分数一览(三)》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19 13:55:2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本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治安学(涉外警务方向)、侦查学、侦查学(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战术与指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方向)专业为每生每年4300元;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38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根据具体住宿条件为每生每年1200~20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一)学校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余老师
监督电话:020-34068666
传真:020-34068666
电子邮箱:yu0232@qq.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068339
传真:020-34067794
电子邮箱:zsb3406833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ppl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ppla.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警官学院2015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委托广东警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主考院校:广东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