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近道坠竖井重伤 女子为抄近道坠竖井重伤 向物业公司索赔68万

发布时间:2016-08-24 07:57: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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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和男友去通州区一家商业中心三层的影城看电影,离开时为了抄近道,先到地下二层车库再走楼梯上了一层,后一脚坠入地下二层的竖井内,摔成重伤。事发后,张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8万元。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物业公司表示,原告无视禁止通行的标识在人防空间随意走动,应自行承担后果。

  推门坠下两层摔成重伤

  原告

女子坠竖井重伤 索赔68万

  物业称事发时防爆门是关闭的,鄢先生并不认同。

女子坠竖井重伤 索赔68万

  鄢先生指着竖井安全门称事发当时也是敞开的。

  昨天,张某的男友鄢先生作为代理人出庭。鄢先生回忆,今年4月6日晚8时50分左右,他和女友一起去位于通州区梨园华业东方玫瑰商业中心三层的成龙耀莱影城看电影,因没有合适的电影,二人随后离去。

  由于租住的小区就在该商业中心后面,有近路可以直接通往小区,二人乘坐电梯来到地下二层的停车场。“我们沿着有安全标识的通道走,到了亮着指示灯的安全通道门。门是敞开的,我们进去沿着安全通道楼梯上到一层,拐角有个门是呈开启状态。”

  鄢先生说,一路经过的门都是畅通无阻,没有警示标志且有指示灯亮着。他当时走在张某后边低头接听电话,忽然听到“扑通”一声响,张某一脚踏空,直接坠落到地下二层,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骨盆、右股骨、牙冠等多处骨折,门牙也掉了一颗。

  据悉,张某坠入的是地下室人防战用提升井,大约有近十米深。张某认为,被告物业公司并未采取合理的、明显的风险提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且仍然将该通道显示为安全通道,导致其受伤,故索赔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8万余元。

  原告随意走动应自行担责

  被告

  “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己不了解地形的地下人防空间随意乱窜,且未按正常安全通道出入电影院,应自行担责。”被告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玫瑰园分公司代理人说。

  代理人称,车库到地面有三个安全通道标识,原告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按标识离开,而是在车库里随意走动。物业已将两道防爆门关闭,且在门上贴有“此路不通,禁止通行”的安全提示,但原告却视而不见仍然进入。此外,一层有声控灯,原告不可能因为看不见而踩空。

  对此,鄢先生并不认同,对于被告出示照片上的标识,鄢先生认为是事后重新贴上的。而被告方则坚持认为,公司已在通道处尽到合理的提示,原告未尽到注意义务,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由于被告物业公司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现场勘查

  一路需经多道门 门上有标识

  庭审结束后,北京晨报记者随法官、鄢先生和物业公司代理人一同来到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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