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科生落户重庆市需要哪些条件,落户流程步骤

发布时间:2016-08-25 09:2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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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生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呢?本科生落户流程都哪些步骤呢?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

  2016年本科生落户重庆市需要哪些条件

  在我市城镇购买成套住房,只要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1】91号或《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文件规定的购房入户条件,准予其户口迁移入户。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1】91号)文件规定: 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文件规定: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的,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贯彻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解释意见》(渝公户【2003】28号)文件规定:购房者符合入户条件的,是指购房者本人。

  2016年本科生落户落户重庆市流程步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有关毕业生户口政策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办理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凡户口在学校的2016届毕业生(含2016届毕业的研究生),毕业时必须把户口迁出学校。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在与学校签定暂存协议后,可把户口暂存于学校保卫处,暂存时间为两年(从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户口迁移去向

  (一)迁回原籍。

  (二)迁往就业单位。

  (三)迁往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三、申请户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需具备的条件

  (一)毕业之时仍然未签约工作单位的。

  (二)就业单位不能入户的。

  符合以上二项之一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户口暂存学校两年。

  四、户口迁移工作时间安排

  (一)登记阶段(5月18日——5月31日)

  1、请各学院派人到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领取《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电子文档(保卫处已按学院分别建档)。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需在“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中详细登记本人户口迁移的详细地址。如(X省X市X区X街X号)或(X省X市X区X县X镇)

  3、2016届研究生的户口迁移,由研究生处统一登记户口迁移地址,于2016年5月31日交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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