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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宁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西宁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人口集聚度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有序实现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方案》从逐步放宽调整户口迁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推进西宁户籍制度改革。
在户籍管理方面西宁市将不断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仅按户别分为“居民家庭户”和“居民集体户”,各类涉及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一律停止。对统一户口登记后确需出具原户口性质证明的,公安机关查验原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查询户籍信息系统备份数据后,为群众提供有关户籍信息的证明,其中关于户口性质统一表述为“2016年7月1日前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同时,停止办理蓝印户口,对已经办理蓝印户口的人员,符合落户条件的,依据自愿原则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所持蓝印户口注销;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换领居住证。各区县政府要做好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度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