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解读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

发布时间:2016-08-28 20:05: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天津解读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8-28 20:05:2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天津解读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消防安全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月1日起,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从2008年11月5日开始,为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本市有关部门着手修订《条例》。其间,经过广泛征集意见、起草初稿、深入调研、反复修改,直至2009年11月19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走过了整整一年的修订之路。这一艰辛的立法过程,体现了全市上下对消防法制建设的殷切期待,适应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新《条例》也成为全国第二部颁布的贯彻新《消防法》的地方性法规,必将有力推动本市消防法规体系的建设。近日,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子岗。

  记者: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问此次条例的修订有什么重要意义?

  王子岗:首先,新《条例》的修订是贯彻实施新修订《消防法》的需要。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消防法》相对于原条款有较大变动,由原来的54条增加到74条。增加和修改了消防工作原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应急救援、消防行政处罚、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旧的《条例》需要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进行修改。其次,是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旧《条例》的制定依据是1998年通过的《消防法》,自200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滨海新区地位的确立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天津作为北方工业基地和重要的港口城市,大石油、大化工、大物流、大仓储企业日益增多,运载火箭、空客A320、直升机等一大批重点项目落户津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非传统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种困难和矛盾凸显,安全事故易发,经济发展、社会变革对消防工作的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深刻,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消防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据统计,本市现有高层建筑5333栋,公众聚集场所5608家,开发利用地下建筑2842处,建成地铁1号线26.2公里,易燃易爆单位1401家,石油储罐10325个。今后5年,在滨海新区还将建成国家级石化工业基地和战略石油储备基地,仅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将分别达到2800万吨和12亿立方米的历史最高水平。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的火灾荷载在相应加大,致灾因素增多,潜在的火灾危险性也在不断加大。当前,本市发展正处在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而同时又处在“矛盾凸显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做好消防工作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考验。因此,及时对旧的《条例》进行修订非常必要。

  记者:请问新的《条例》有什么特点?

  王子岗:首先,新《条例》是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才使得按照人大立法程序本应3年完成的项目能够在一年时间内顺利完成。根据修订之初的总体构想,我们在调研起草过程中,突出了一个“实”字,要利用这个机会为天津的消防事业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借助立法良机为天津消防的发展谋求更大空间。


  其次,新《条例》更加体现民生关怀的主旨,通过立法为天津百姓解决一些现实的消防问题。无论是立法机关市人大,还是立法工作的参与部门,“关注民生”始终都是整个修订过程中大家一致认可、秉承的工作思路,并且从不同方面,回应了百姓的现实需求。如针对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新修订的《条例》中规定农村道路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村庄内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为保障城市居民消防安全,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针对本市电气火灾多发的情况,做出了特殊场所电气设备、线路和导出静电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的新规定;对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福利院、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规定,并建立了相关规定;针对国内外公共交通工具火灾暴露的问题,作出了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器材设置和从业人员的新规定。这些都是基于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需要考虑,通过立法为大家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此外,新修订《条例》共44条,主要是依据新修订的《消防法》,保留了现行《条例》中与上位法不抵触、经过长期实践行之有效的条款,同时借鉴了外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新修订《条例》对上位法做出具体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等内容,没有照抄照搬、重复规定,而是重点细化、补充规定了火灾预防的相关制度,主要对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火灾扑救、法律责任等方面问题作了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记者:责任界定是法律的核心,请问此次《条例》修订对消防责任有什么新的界定?

  王子岗:新《条例》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这里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而是“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共同参与的一项社会化工程,要逐步建立起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依法实施对单位的监管,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