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低保新政策标准,福建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6-09-02 09:41: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福建省低保新政策标准,福建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9-02 09:41: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福建省低保新政策标准,福建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关注城乡低保新政策,关注身边的福利保障,以下是针对2016年最新福建省低保新政策做出的整理资料。

  2016年福建省低保新政策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3〕181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精神,制定本工作规范。一、城乡低保工作原则

  城乡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低保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障基本生活;

  2.属地管理;

  3.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

  4.保障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5.公平、公正、公开。

  三、城乡低保范围及低保待遇

  (一)凡本省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3.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福建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最低生活保障金额计算

  (一)城乡低保金额原则上按照城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城乡低保金额=(当地月城乡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各地也可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制定相应的分档补助标准,根据城乡低保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档次的补助。

  (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以及单亲家庭等特定对象,其本人可以增发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20%的保障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增发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保障金,不重复享受。

  (三)低保对象除享受低保待遇外,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其他专项救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