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走失后溺亡 残疾老太误乘公交走失在沼泽溺亡子女向公交公司索赔被驳回(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9-05 19:23: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奉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老人的死亡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值得社会同情;原告及亲属出于悲痛,多次前往被告所在地讨要说法,也能理解。但在法律层面上,被告的工作人员在老人乘坐专线过程中不存在过错,老人乘坐专线的行为与其最终死亡的后果之间也有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