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低保新政策标准,安徽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6-09-06 15:3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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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安徽省低保新政策标准,安徽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关注城乡低保新政策,关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徽省的相关政策又是如何调整的呢?以下是针对2016年最新安徽省低保新政策做出的整理资料。

  2016年安徽省低保新政策标准

  4月21日上午,2016年安徽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总结了2015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并部署推进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2015年安徽省农村低保对象196.27万人,人均保障标准达到3261元/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截止2015年底,全省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53.48元和271.7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为342元和16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1%、12.6%和7.2%、11.72%;全省医疗救助387.4万人次,支出资金11.85亿元,同比增长7.19%和8.88%;全省临时救助16.66万户,支出资金22877万元,户均1364元,同比增长75.4%、47%和23%。

  据悉,全省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将朝着努力健全救助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救助水平方向努力,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将适度加大增长幅度,确保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同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原来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同时,全面取消重点救助对象救助门槛。

  在临时救助方面,将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


  安徽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为做到精准救助,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加快核对机制建设,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12月底前投入使用,全面开展核对业务。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文娱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申请程序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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