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年限规定

发布时间:2016-09-08 11:55:0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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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以江西为例

  为解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以前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缴费和简化缴费经办程序,江西现公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五档缴费基数:

  第一档40%:2490元;第二档60%:3320元;第三档100%:4150元;第四档200%:8300元;第五档300%:12450元。

  相比去年来看,今年取消了1550元“最低档”的缴费基数,所以原先设定的六个档次也相应调整为五个档次。从缴费基数来看,第一档相较去年增加了165元,最高档(第五档)相比去年增加了825元。

  从个人缴费额来看,2016年第一档个人年缴费额为2490*20%*12=5976元;最高档(第五档)年缴费额为12450*20%*12=29880元。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优惠

  一、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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