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带薪痛经假能休几天,带薪休假需要什么证明

发布时间:2016-09-10 23:00: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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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东带薪痛经假能休几天,带薪休假需要什么证明。你听说过“姨妈假”吗?痛经严重的女职工可以休一两天痛经假!一起看看相关规定吧!

  25年前,山东就有“痛经假” 经医疗机构证明,给公假1至2天

  “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是女性职工的“难言之隐”。痛经是最常见的妇科病症状之一,疼痛常呈痉挛性,可伴有恶心、呕吐、腹泻、头晕、乏力等症状,严重时面色发白、出冷汗。“如果能在此期间休息一两天就好了,哪怕半天也行”,是多位受访女性的心声。有报道显示,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研究所发布的《2015年中国女性生理健康白皮书》显示,我国有接近80%的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其中超过14%的女性表示痛经对正常生活有影响。对于痛经,接近半数的女性不采取任何措施。

  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早在25年之前,我省就开始执行关于女性的“痛经假”的相关政策。记者从省人社厅官网看到,1991年8月23日山东省开始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其中明确提出对经期女性的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从事这些劳动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


  该规定进一步提出,“对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能忍则忍,女职工很少为这个请假 单位多能体谅,实在不准也有苦衷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一直有规定对女职工进行保护,但是在实操阶段,鲜有人一板一眼走程序,而是职工和单位之间的“互相体谅”。“一般情况我会忍耐。”省城白领张女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自己领导是男性,“痛经比感冒严重得多,办公室里疼到脚软,但不好意思和男领导请假,只好说自己感冒,或者实在太难受,就趴在桌子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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