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带薪痛经假能休几天,带薪休假需要什么证明(二)

发布时间:2016-09-10 23:11: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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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经是女性生理周期反应,《2015年中国女性生理健康白皮书》显示:中国有接近80%的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其中超过14%的女性表示痛经对正常生活有影响。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据记者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虽然不少地方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中明确了“痛经假”可休,但是记者发现,各省份的休假天数有所区别,而绝大部分地方规定都对女性从事的工种提出了限制,大多只限于野外或低温作业及强体力劳动职业,普通女性要想享受休假必须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比如陕西规定,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有痛经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负责人批准,给假一天,工资照发。安徽今年3月起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强调,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特殊卫生保护,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

  “江西省关于‘痛经假’还没有明确细则,痛经假向谁申请,如何鉴定是否痛经?由谁提供证明,申请痛经假又怎样保护个人隐私?这些都是阻碍这一规定真正落地的因素。”南昌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陈梦彬说。

  进展: 赣版女工保护规定下月讨论修订

  记者了解到,其实国家2012年已经出台“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也在加快“赣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修订。“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我省对如何在女性维权与平等就业中找到平衡点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研,将再次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等问题进行调研讨论。”刘玉霞告诉记者,9月份,省人社厅牵头,省法制办、省卫计委、省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商讨《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除了讨论“痛经假”相关实施细则外,届时,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休假待遇更加明确,“二胎”等相关配套政策也有望得以细化。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也介绍,他们会注意征集企业方和女职工两方面的意见,看就痛经假这个问题怎么达成一个平衡点。同时,有关部门还将探索指导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把女性专有的假期写进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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