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及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13 14:43: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山东省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及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9-13 14:43:0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山东省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及标准解读》由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欢迎阅读分享,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感谢访问大铁棍娱乐网。


  去年11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5年3月起,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介绍,除明确了征收决定启动程序,《条例》还确定了住宅房屋拆旧补新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确保合法权益 柳州实施多项征地拆迁安置新政

  根据条例,2015年3月起,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这一规定以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为基准,对不同条件的被征收住宅房屋适当向下找差,体现出不同住宅房屋的补偿差异,防止造成补偿不平衡。从目前的工作实践看,各地住宅房屋最低价格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

  另外,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如果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将对被征收人进行最低面积补偿,也就是不少于45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按照最低面积进行补偿所增加的费用,将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承担。据悉,目前山东全省各地最低面积补偿大都掌握在45—60平方米之间。而对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则要求按照不低于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与国务院条例确定的补偿标准保持一致。

  据悉,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自行安排过渡,都有一个过渡期限,给工作、生活等带来不便,并因此可能发生费用,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对此,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将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费。而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