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营改增实施细则,广东省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发布时间:2016-09-18 10:38: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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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广东省营改增实施细则,广东省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在5月1日营改增即将全面推开之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从5月1日起,暂由地税部门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下简称“两代”工作)。。接下来一起看看2016年广东省营改增实施细则。

  2016年广东省营改增实施细则

  27日,广东省国税局表示,这意味着营改增后,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二手房交易将保持征收单位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办税流程不变,而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将会下降。

  涉及全省200多万纳税人

  此前增值税是由国税机关征收,代征二手房增值税工作对地税部门来说是首次代征增值税。

  据广东省地税局统计,2015年广东二手房交易业务53万笔,个人出租屋业务1203万笔,涉及224万名纳税人。612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共2842个办税窗口,324个政府部门等代征单位共714个代征窗口。

  对国地税部门来说,“两代”工作是创新工作,缺乏管理经验,而支撑“两代”工作的信息系统还在紧急开发阶段,缺乏操作环境,这些都带来挑战。

  来自广东省地税局的信息显示,为做好“两代”工作,广东地税联合国税,连夜研究部署,制发了《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测试方案》、《委托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操作指引》和相关办税指南,具体分解了“两代”工作8类26项任务和事项。全省国地税打破部门分工,建立起全省国地税横向、纵向协同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

  开出全国首张模拟增值税发票

  省地税局介绍,广东升级改造的金税三期工程营改增软件、增值税发票税控代开软件(“两代”系统)已于4月23日通过联合测试验收,同时广东地税率先模拟开出了全国首张地税代征联网增值税发票,比全国全面推行计划时间提前了4天,再创“广东速度”。

  接着,4月24日,广东国税顺利调通特定征收部门设置功能,设置地税代开部门1200余个,发售增值税专票、普票2.3万余份。4月26日,税控专用设备发行进度达91%,增值税发票配送进度达93%。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均成功开具模拟增值税发票。

  据了解,目前,广东各级国地税部门已进入全面冲刺的工作模式,按照5月1日起顺利申报、开票的要求,强化衔接,确保税制平稳过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平移,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兑现“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


  广东省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广东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营业税下,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需缴纳5%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包括:月租金收入未超过3万元的,可免征营业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 .5%征收率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延续了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税负没有增加,略有下降。

  例如:某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其每月应纳增值税:10÷(1+5%)×1.5%= 0 .143万元,原月应纳营业税10×1 .5%=0.15万元。因此,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纳增值税较原营业税减少70元,税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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