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9-15 20:33:1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卖完房一年内再买房不再有个税优惠。目前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则按照交易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之前的规定是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资料,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在出售房产时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